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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农商银行国内信用证业务收费标准

文章作者:漳州农商银行文章发布时间:2017年05月30日

收费标准服务内容适用客户价格类型收费依据备注执行时间
按开证金额的0.15%收取,最低100元开立国内信用证综合客户全市统一价《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2016〕第10 号)2017年8月16日
按每笔100元收取,增额修改的,对增额部分按开证手续费标准收取,最少不低于100元已开立国内信用证的修改综合客户全市统一价《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2016〕第10 号)2017年8月16日
按每笔50元收取通知国内信用证及国内信用证修改的通知综合客户全市统一价《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2016〕第10 号)2017年8月16日
按议付单据金额0.1%收取,最低100元审核国内信用证项下单据并寄送单据综合客户全市统一价《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2016〕第10 号)2017年8月16日
按承兑金额的0.05%收取,最低200元/笔国内信用证承诺付款综合客户全市统一价《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2016〕第10 号)2017年8月16日
450元/笔处理国内信用证不符点综合客户全市统一价《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2016〕第10 号)2017年8月16日
按照信用证金额的0.05%-0.1%,最低100元转让开立国内信用证综合客户全市统一价《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2016〕第10 号)2017年8月16日
100元/笔换单、退单、有效期内注销国内信用证综合客户全市统一价《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2016〕第10 号)2017年8月16日
按实收取寄送单据所产生的费用综合客户全市统一价《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2016〕第10 号)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