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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开立的社保卡默认Ⅱ账户的告知书

文章作者:尤溪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文章发布时间:2017年04月30日


尊敬的广大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全面推进个人账户分类管理相关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以法人单位)只能开立一个Ⅰ类账户,如果已经开有Ⅰ类账户,只能再开立Ⅱ账户或Ⅲ类账户,了不影响广大客户其他账户开立及使用,自2016年12月21日起我省农信系统新开立的社保卡账户系统自动默认Ⅱ账户管理(之前已开立的存量社保卡账户仍Ⅰ类账户),Ⅱ账户非绑定账户转入资金、存入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20万元;消费和缴费、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取出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20万元。

更好地保障个人账户资金管理,广大客户持有2016年12月21日后开立的社保卡进行账户资金交易或进行医疗保险报销时,累计金额超过1万元(含)的,将会受到Ⅱ账户交易金额的限制,资金无法正常转入,请此类客户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我省农信任意网点升级Ⅰ类账户后再办理资金交易。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