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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文章作者:永安农商银行文章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3日


各位股东:

规范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公司治理程序,根据《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召开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0年11月18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永安农商银行九楼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永安农商银行董事薪酬的方案(草案)》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永安农商银行独立董事薪酬的方案(草案)》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永安农商银行监事薪酬的方案(草案)》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增补2020年度财务预算的方案(草案)》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及要求

本行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全体董事、监事应当出席会议。

五、会议列席人员

永安监管组,三明办事处,副行长,风险合规部、监察审计部、财务会计部负责人,律师,董事办公室工作人员。

六、会议出席及相关要求

(一)请参加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20年11月18日上午9:00-9:30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二)确认参会的股东应于11月11日前将《参会回执单》《授权委托书》(如由本人参会,无需授权委托书)送达(或寄送到)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永安市燕江中路551号永安农商银行四楼),以便提前审核确认参会资质,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传真至0598-3633435。

(三)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权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委托人签名)、授权委托书、股权凭证。

(四)法人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权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权凭证。

(五)授权委托书可参照附件样本填写,内容需明确委托人、代理人身份及具体委托事项。

七、会议备索资料

参会股东可在会议召开前到永安市燕江中路551号农商银行四楼董事会办公室索取会议相关资料。会议备索资料包括审议的《关于永安农商银行董事薪酬的方案(草案)》、《关于永安农商银行独立董事薪酬的方案(草案)》、《关于永安农商银行监事薪酬的方案(草案)》、《关于增补2020年度财务预算的方案(草案)》等。议案内容可能因省农信联社、监管部门要求作相应修改。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丽华 18650985001

联系人:谢君炎 18596805038

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3610907

传真号码:0598-3633435

联系地址:永安市燕江中路551号

  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