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密集架投标邀请
文章作者:泰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文章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9日
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档案室密集架采购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档案室密集架采购安装工程现委托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瑞晟明采(2017)034号
2.招标项目内容:2017年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档案室密集架采购安装工程
合同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交货期 | 采购 单位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一 | 2017年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档案室密集架采购安装工程 | 1批 | 详见 标书 | 合同签订后20日内 | 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江先生 13507567180 |
注: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得仅对部分的分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9日至2018 年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到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登记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盖有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方视为放弃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三明市梅列区沪明新村97幢(宏宇花园内)
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必须为货物生产厂商;
3)须在福建省内具有售后服务网点或办事机构;
4)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原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出示,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一同带到开标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附后)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一同带到开标现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证书复印件内容均须清晰加盖单位公章,模糊不清或无加盖单位公章,视为无效。
6.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月22日15:00。投标文件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专人送达,逾期收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 7.开标时间:2018年1月 22日15:00。
8.开标地点: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三明市梅列区沪明新村97幢(宏宇花园内))。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得知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法人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人或本公司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0.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
11.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通过福建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网站(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子网站)进行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2.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 捌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以现金的形式(用密封袋密封并加盖公章,标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及用途)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注: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3.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 址:三明市沪明新村97幢(宏宇花园内)
邮 编:365000
电 话:0598-8218383
传 真:0598-8218483
电子信箱 :335109498@qq.com
联系人:小吴
14.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联系方式:
邮 编:354400
联系人: 江先生 0598-7833324 13507567180
地址:泰宁县金湖东路1号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