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农商银行清收“开门红”
文章作者:福州农商银行文章发布时间:2016年02月16日
2012年1月,我行盖山支行向郑某发放2笔最高额抵押贷款,贷款金额合计260万元,2015年1月19日贷款到期,均以郑某名下位于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杜园村的厂房作为抵押物,评估确认价值为506.7万元,抵押率为41%。
自2013年12月起,该借款人因经营不善,陆续发生欠息。2014年7月,我行将其起诉至法院,但借款人通过笔迹鉴定申请、上诉等途径拖延时间,导致我行到2015年10月13日才申请强制执行。
经调查分析,该贷款虽然抵押率低,但存在总价高的特点,在经济下行期可能面临买受人范围较小而流拍的困境。同时,该厂房存在拆迁的可能,隐含着较大的预期性政策红利。综合各因素,我行按照一案一策的原则,充分借助网络拍卖大力宣传抵押物优势,并制定了专项清收措施:一是告知借款人企业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鼓励股东积极参与竟拍;二是摸底社会企业或个人的购买意愿,扩大竟拍范围,提高成交可能。经过总行和支行的共同努力,于2016年1月25日在网上开拍,共有14人报名网拍,抵押物以507.44万元作为起拍价,经203次出价、28次延时, 最终以1176.44万元成交。目前,我行已与法院协商回款划拨事宜,实现了清收工作的“开门红”。下一阶段我行将进一步总结清收经验,多措并举,主动作为,以更大的热情和信心处置未来的抵押物。